2018年4月27日18时10分许,陕西省榆林市米脂县第三中学校外巷道发生砍人事件。该事件导致19名学生(14女5男)受伤, 已造成9人死亡(7女2男),其余10名伤者仍在全力救治中。嫌疑人已被警方控制。
嫌疑人真名赵泽伟,男,汉族,户籍米脂县城郊镇赵家山村155号。经初步审讯,犯罪嫌疑人交代其在米脂三中上学时受同学欺负,遂记恨学生,持匕首杀人。
2018年5月28日,榆林市人民检察院依法对被告人赵泽伟故意杀人案向榆林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经最高人民法院核准,9月27日上午,米脂县“4.27”故意杀人案罪犯赵泽伟在陕西省米脂县被执行死刑。最高人民法院复核认为,被告人赵泽伟故意非法剥夺他人生命,其行为构成故意杀人罪。
此判决一出,众多网友纷纷表示大快人心,坏人终于收到了应有的惩罚。也有部分网友仍然愤愤不平,表示这种人渣枪决都太便宜他了,如此丧心病狂,杀害了9条无辜的人命,哪怕枪毙也不能解恨。
在小编看来,这是一种社会的悲哀。虽然枪决罪犯不是最好的结果,但是目前没有一个更好的方法来防止犯罪。深切希望国家加强法制宣传和教育。